“中秋节”、“国庆节”节将至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各级管理人员及党员同志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。节日期间,严禁收受礼品、礼金,严禁公款吃喝、公车私用、变相旅游、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。党员干部要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带头抵制不良风气,带头廉洁过节。
酒管系(三元宾馆)党总支
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